发布日期: | 2013.05.10 | 截止日期: | 2013.05.17 | 招标编号: | 2013032 | 招标文件: | 无标书下载 |
招标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 | 招标类型: | 招标范围: | 采购类型: | |||
联系电话: | 0757-28850333 | 手机号码: | 传真电话: | 0757-83939018 | 招标地址: | ||
电子邮箱: | 网站地址: | 关联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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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的委托,现就佛山新城限制货车通行电子警察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佛山新城限制货车通行电子警察管理系统
二、 项目编号:2013032
三、 招标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电子警察管理系统 |
1 |
项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广东省范围以外的单位,则必须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2013032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16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3项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现场勘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 年5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3 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3 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十四、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的3工作日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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