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5.02.04 | 截止日期: | 2015.02.12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 无标书下载 | |
招标机构: |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招标类型: | - | 招标范围: | - | 采购类型: |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传真电话: | 招标地址: | - | |||
电子邮箱: | 网站地址: | 关联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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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火车站电子显示屏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火车站电子显示屏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JZFCG-G2015015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显示单元(含箱体)全部更新为P16规格产品,包括达成显示系统正常工作的控制系
统部分、供电电源部分及其他附属设备需全部更新。除双立柱及其地基、基坑外,以上钢结构、连接部分、装饰装修等均需全部更新。音频设备及散热设备等均需全部更新。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2月4日9:00
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4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冰、秦勇、杨志伟、杨锦钊、王洪亮,推荐王洪亮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监督:周俊杰
四、评标结果
通过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符合公开招标的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冰;电话:13837465388;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001号。
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3323993003;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未中标供应商请在公示期满后速来办理退还保证金事项。谢谢合作!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