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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番禺区殡仪馆购置殡葬专用车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8.18 截止日期: 2015.08.25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无标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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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58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上发布的番禺区殡仪馆购置殡葬专用车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GZ06CL75采购(询价)公告,因询价通知书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13
      1.原询价公告的“5.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5.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更正为: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社保证明复印件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询价通知书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询价通知书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询价通知书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询价通知书执行。
      特此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电话:020-8765 1688-136    传真:020-8765 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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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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