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5.09.26 | 截止日期: | 2015.10.03 | 招标编号: | 平政采公2015-12 | 招标文件: | 无标书下载 |
招标机构: | 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型: | - | 招标范围: | - | 采购类型: |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传真电话: | 招标地址: | - | |||
电子邮箱: | 网站地址: | 关联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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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平政采公2015-12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9月1日
七.废标理由及其他:、
上海格士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条款进行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第17页第八项“投标无效的情形”中第二款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上海格士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只剩下1家有效供应商,故本项目废标。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顾建军(组长)、沈培华、葛宝荣、孙慧强、陈健(业主)
九.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废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向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地点:新埭镇新南路398号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573-8562509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0573-85631736 传真:0573-8506173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0573-8506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