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公安局警用巡逻车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222017000788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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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2-06 15: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公安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富顺县公安局,13808158585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曹女士,0813-7218811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邹先生,13808158585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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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册生产或经营(销售)社会公共安全器材或警用器材的厂(商)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询价文件,但须现场报名。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7-12-07 09:00到2017-12-11 17:00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
采购文件售价 |
0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我中心只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递交的报名资料,不接受网络报名资料,并现场确认供应商报名成功与否。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介绍函上的介绍人本人前来报名,报名时必须出示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按要求填写的《报名介绍函》原件(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12)。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7-12-14 14:00到2017-12-14 14:30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17-12-14 14:30 |
开标时间 |
2017-12-14 14:30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人民币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交款方式:一次性缴纳所投项目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而非个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拒绝个人汇款、个人电汇和现金交纳方式。
开户行: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顺支行
户 名: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帐 号:801012000000065281
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银行到账(到政务服务中心账号)时间为准。 |
预算金额 |
234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警车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富顺县公安局警用巡逻车采购3辆 |
其他补充事项 |
富政采询(2017)28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