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515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通用设备\车辆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3)满足上述资格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04日 16:4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11日 17: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25日 14: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25日 14: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振华大街检察院 |
采购人联系人: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60304200920010234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李智婷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889217 |
采购文件: |
土右检察院汽车采购招标公告7.4.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