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大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山东省10日发布《山东省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对纳入淘汰范围的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一律不予检验、检测。
《方案》指出,将对纳入淘汰范围的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不予办理变更转移登记,并督促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对于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和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号牌证作废。
此外,山东省各地将在已划定的货车及12吨及以上不达标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对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实行限行、禁行管理,严格查处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冒黑烟”。
统计显示,全省近4万辆国二及以下,包括“黄改绿”的柴油货车待淘汰,青岛市最多,逾6000辆,其次是潍坊市,约5000辆。今年的国二车淘汰工作或将以青岛、潍坊、烟台、济南等为主战场。
国二柴油货车现已被列入淘汰名单,对于排放不达标的国三车辆,如不进行尾气减排,恐将提前面临淘汰。
在此之前,山东省多地已开启对国三车的整治,许多排放不达标的国三柴油货车及客运车辆通过采取尾气处理技术的减排措施,排放达到相关标准,检验合格。
其中,尾气前处理技术早在“黄改绿”时期,就有明显的效果,现在仍表现良好,使得许多国三车主依旧选择尾气前处理。相信在进一步的工作中,超标排放的国三车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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