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5.11.13 | 截止日期: | 2015.11.27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 无标书下载 | |
招标机构: | - | 招标类型: | - | 招标范围: | - | 采购类型: |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传真电话: | 招标地址: | - | |||
电子邮箱: | 网站地址: | 关联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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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5年11月5日就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垃圾车与铲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QY03CL1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垃圾车与铲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0851-1561QY03CL1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 |
数量(辆)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垃圾车 |
3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民币69万元 |
铲车 |
1 |
人民币9.2万元 |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11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及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登载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gdgpo.gov.cn/show/id/40288ba950cda14e0150d66e929227db.html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
2.评审地点:/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4.评审委员会成员:/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本项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17:00)止,没有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 /
2.中标供应商地址: /
3.中标金额:/
十、联系事项: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602944643
地址:清远市龙颈镇人民政府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方式:0763-3813002-8020
电邮:CL3813002@163.com
传真:0763-3813 090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5813296
传真号码:0763-5813296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财政局大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失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失败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公告期限为失败公告发布当日)。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