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7.12.25 | 截止日期: | 2018.01.01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 无标书下载 | |
招标机构: | - | 招标类型: | - | 招标范围: | - | 采购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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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厨余垃圾压缩车设备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一)
编号:诸政采2017-12-15
各投标单位:
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厨余垃圾压缩车设备采购项目(编号:诸政采2017-12-15),因项目实际,更改如下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良好声誉的法人;
2、投标人为车辆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改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良好声誉的法人;
2、投标人为车辆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20页“5吨厨余压缩式垃圾车技术参数及要求”:
★垃圾箱容积 (m3) | ≥10 |
★污水储纳容积 (L) | ≥2500 |
更改为:
▲垃圾箱容积 (m3) | ≥10 |
▲污水储纳容积 (L) | ≥2500 |
三、招标文件第3页“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8年1月3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变更为:
投标人须于2018年1月9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四、招标文件第3页“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3日10时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变更为:
开标时间:2018年1月9日10时30分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暨东路58号四楼)。
相关内容按补充公告要求执行。
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