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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低速电动车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9.27 截止日期: 2018.10.04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无标书下载
招标机构: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招标类型: - 招标范围: - 采购类型: -
联系电话: 0799-6882187 手机号码: 传真电话: 招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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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低速电动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说明
      数 量
      采购预算金额
      XPX2018-257
      低速电动车
      详细参数见附件三
      2台
      11万元
      (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要求:所投产品需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产品彩页、官网网页等佐证资料一项或多项,用以证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
      (三)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三要求。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30日内完成供货。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报出唯一不得更改的报价)、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七)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九)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中标人按江西省财政厅文件(赣财购{2017}21号)规定的标准交纳专家评审费,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十一)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9月20日 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经济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洁 电话:13707990021
      采购单位地址:萍乡市经技开发区经贸大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玲 联系电话:0799-6882187 传真:688193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13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二、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联系人

       

      主营业务
      (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详细参数见附件三:
      数量
       2台
      整体架构
      电机 动力系统
      技术项目
      规格
      技术项目
      规格
      长*宽*高mm
      3669*1425*1670±5%
      电流形式
      直流
      轴距mm
      2410±50
      额定功率KW
      ≥6
      整车质量KG
      1130±50
      电池类型
      铅酸胶体免维护电池
      表显最高车速KM
      <50
      电池数量
      ≥5组
      最大爬坡度%
      ≥23%
      电池组电压V
      ≥60
      续航里程KM
      ≥180
      单体电池容量AH
      ≥160
      轮胎规格
      ≥165*70R15
      驱动.制动.转向系统
      轮毂类型
      铝合金
      技术项目
      规格
      轴数
      2
      驱动形式
      后桥驱动
      整车结构
      承载式框架结构
      行车制动
      真空助力液压制动,前盘式\后鼓式
      前悬挂类型
      麦弗逊式独立悬挂
      转向系统
      电动助力转向系统
      后悬挂类型
      整体式减震阻尼悬架
      驻车制动
      换档模式
      自动
      PU方向盘
      安全.舒适.车载系统
      技术项目
      规格
      技术项目
      规格
      遥控中控门锁
      安全带未带警示
      四门玻璃升降系统
      行车车门自动闭锁
      后门儿童锁
      可调式外后视镜
      冷暖空调
      倒车影像
      MP3+收放机+USB接口
      可调式大灯
      前后雾灯
      车顶扶手
      液晶电子数字仪表
      室内迎宾灯
      高弹仿皮座椅

       

       

      其它技术项目
      规格
       
       
      喷途车漆

       

       

       

       

      注:所投产品验收时必须要有电动车出厂合格证。 佐证资料: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产品彩页、官网网页等佐证资料一项或多项,用以证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整车质保一年,核心部件,电机,电池,电机控制器质保三年。
      2、签订合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3、所投车辆应在本地有实体经营店和售后服务维修点(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维响应,维修响应时间应在1小时内
      二、交付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30日内完成供货。
      三、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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