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时速低于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天津市公安交管局科研所副所长谢刚:“两条标线之间这一个块是50米,只要在这个之内车辆间距肯定是小于50米的,那肯定是属于未按安全距离行驶的。然后结合车辆时速、包括车辆信息,我们搁在一起汇总进行处罚。”
据了解,去年在天津境内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追尾事故中,有近七成都是未保持安全车距造成的,交管部门通过电子警察摄录、严查严处的方式,可以消除这类安全隐患。天津公安交管局高速支队秩序科副科长李国伟:“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速度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处罚不是目的,我们也想通过电子警察车距抓拍的这个功能,使广大驾驶员能够意识到保持车间距。”
此消息已发布,已经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毕竟安全车距如何判断,怎样保持都难以控制,有时候被罚款还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
高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也要罚款。自5月1日起,天津交警高速支队在津蓟、荣乌高速公路率先投入使用10处电子警察进行试运行,也是全国首批投入“车间距违法抓拍”设备的地段。
据了解,“车间距检测”对于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了摄录抓拍。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2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不记分)。
另外,遇到交通事故、节假日高速堵车和车辆行驶缓慢时是否会被摄录等问题怎么办?交管部门表示,将通过人工确认等多种方式保证执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