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月湖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詹成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97656.33元。
2012年7月5日14时40分,詹成驾驶小型轿车,由上饶往南昌方向行驶在沪昆高速上,因詹成过度疲劳驾驶,撞上路中央的高速公路护栏,造成乘车人谭军当场死亡、乘车人谭军妻子谭芳及詹成本人受伤、车辆及高速公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詹成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另查明,詹成的家属已领取保险公司支付的89784.94元的保险理赔款,但却仅赔偿了两被害人48000元的医药费。
法官点评:司机朋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开累了就要到服务站休息片刻,切不可疲劳驾驶,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本案中,詹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赣东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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