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全国部分地区出现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撤销许可生产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现象,主要涉及重中型货车、低平板半挂车等,严重危害到道路安全。为严查此类违法行为,马鞍山市车管所将开展注册登记清查行动,对我市2009年1 月1 日以后登记的重中型货车和挂车进行排查清理,力争从源头上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针对不法人员主要采取伪造车辆合格证、伪造车辆合格证出厂日期、伪造购车发票日期等证明凭证骗领机动车牌证等手段,违规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做法,车管所严格审核比对信息,对办理重中型货车和挂车注册登记的,严格依照标准检验,对《公告》已撤销许可后生产、销售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重点查验车辆改装、识别代号打刻部位造假以及是否按规定配置反光标识、辅助制动装置、行驶记录仪等安全装备。另外,对危险货物运输车做好登记,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要安装限速装置,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 公里,罐式汽车和挂车的罐体上要喷涂规定标识,液体危险货车罐车应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
车管所将通过信息系统比对、车辆档案复查、路面执法检查、事故处理调查等方式,对发现问题的移送执法部门处理,依法追究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责任,属于车主骗领牌证的撤销机动车登记。对通过不法手段到外地“飞行检验”、“飞行上牌”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对发现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利用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牟取利益的,一律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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