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广州赴赣探亲的车主李淳(化名),从南昌西收费站到梅岭站走了17余公里,按照0.45元/公里的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推算,他应付的费用是7.65元,可收费站却收了10元钱,收费员称是系统自动测算的。原来,江西的高速公路计费是“二舍三进”,并以5元为一个计费基数。也就是说,如果收费零头超过2.49元,就计5元,超过7.49元,就计10元。李淳觉得这很不合理,他告诉记者,广东以及很多外省的高速公路,都是以1元为计费基数。究竟怎么回事?连日来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 车主反映:每年要多交700元过路费
李淳是一名在广州工作的南昌人,18日,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最近请了年假回南昌探亲.前不久,我驾车去瀛上扫墓,从南昌西收费站上西外环高速,从梅岭站下高速时,收费员收了我10元费用。”李淳说,在广州,10元相当于21~22公里的费用,但他感觉自己并未走这么远的路程。
“于是,回程的时候,我特意记录下里程,发现只走了不到17公里,按照收费站处公示的江西省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7座以下(含7座)车辆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45元,实际应收7.65元,收费站多收了2.35元的过路费。”随后,他向收费站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对方说,这是系统自动测算的。
无独有偶,南昌市民张俊也反映,由于工作的原因,他几乎每天都要驾车经西外环高速,同样是行程17公里却被收了10元。“一年走个300天,这么算下来,每年要多收我近700元的过路费”。
● 实地体验:“江西高速都是以5元取整”
19日,记者驱车至西外环高速,进行体验。在南昌西收费站,记者的里程表上显示总路程为“8101.3公里”,10余分钟后,记者抵达梅岭收费站,此时总路程为“8117.4公里”,以此计算,总路程应为16.1公里。不过,收费员告知记者,本次总路程为17.5公里,收费10元。
“就算按17.5公里计算,也不到8元,为何要收10元?”记者问。该名收费员答复称:“整个江西的高速公路都是以5元为单位取整的,我们的电脑都是联网中心设定好的”。“为什么取整单位不是1元?”记者追问,这时,收费员回了一句“不方便,没这么多零钱”。
这样的计费方式是否进行了公示呢?记者在梅岭收费站,看到一张《收费公告牌》,上面7座以下小车的收费标准仅规定了0.45元/公里,并没有任何“以5元取整”的说明。
● 部分省外高速已调整计费方式
湖南:2012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单位由“5元取整”改为“1元取整”。
广东:2012年6月1日起,采取了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原则。
云南:2009年起实行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都按元进制收费,即尾数保留为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欢迎转载专汽之都网 - 专用车报价,配件,资讯,服务,视频,图片全知道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网址:http://www.zqzd.com/Article/Detail/119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