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金华高速交警支队获悉,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高速交警近日重拳出击“追违清库”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区域内高速公路5次以上非现场违法未处理及180公里/小时以上超速未处理的重点车辆,希望各位车主主动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金华辖区5次以上高速公路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有231辆,已处理199辆;10次以上高速公路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9辆,已处理9辆。9月份以来,查处酒后驾驶8起,无证驾驶17起,拘留23人,吊销驾驶证9本。
车辆多次违法不处理,高速交警将如何处理?
1.路面查处。高速交警将依托省际卡点、主线执勤点和重要出入口对目标车辆实施现场拦截查处。对现场查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未全部处理完毕的,一律不放行。
2.通知提醒。针对5次以上非现场违法未处理及180公里/小时以上超速未处理的重点车辆,高速交警将通过邮寄信函、电话、手机短信、上门告知等方式通知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前来接受处理。
法律链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在发生交通违法后,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9条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金华日报 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姜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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