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zyqc.cc
 首页 > 技术文献 > 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出租车等客运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出租车等客运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945号)

编辑:专汽知道网 时间:10.09.17 来源:中国专用汽车之都 标签: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 从事 出租车 客运 业务 外商 投资 企业 适用 税收 优惠 政策 问题 批复 国税 2004 945 

执行时间:2004-08-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南宁康福交通有限公司要求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桂国税发〔2003〕143号)、《关于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桂国税发〔2003〕1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第(八)项规定的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待遇的“交通运输业”,不包括从事客运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的西部地区新办“交通企业”,是指从事路、桥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企业。因此,从事出租车、城市公共客运运输业务的南宁康福交通有限公司和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适用范围。请你局按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欢迎转载专汽之都网 - 专用车报价,配件,资讯,服务,视频,图片全知道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网址:http://www.zqzd.com/Article/Detail/15867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加微信)
网友评论
猜您喜欢
    ©2007-2019 随州市金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限        鄂ICP备18020356号-1     鄂ICP备14002996号-2
    金慧信息技术公司 www.zqzd.com -- 专用车报价、配件、资讯、图片、视频、服务站全知道(中国专用汽车网)
    [专汽之都网] 随州市金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省专用汽车研究院 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