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本报以《报废汽车翻新后再卖,部分流入农村成校车》为题曝光了河南汝州报废车非法拆解拼装的现象。报道提及,相较于生意红火的非法拼装车市场,正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由于经营成本高,回收价格低,几年来一直生意惨淡。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有关人士日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报废汽车行业存在着投入少、基础差、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急需完善的制度进行规范引导。
八成报废车不知去向
按照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车辆交售回收拆解企业,并由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然而现在不主动报废的车主或企业越来越多。
安徽合肥车管所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当地报废汽车主要由车主主动报废,过了报废期限十天仍未登记报废,会将车辆相关信息公布到网络上,强制注销。对应报废的汽车非法上路并无强制有效的办法。
据了解,近几年国内的报废汽车回收量只占到汽车总保有量的0.5%~1%,远低于发达国家5%~8%的水平。
知名汽车行业专家贾新光告诉记者,报废车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大概80%的报废车不知去向,很大一部分流入了非法拆解拼装厂。而非法拆解、拼装车辆多发生在辖区接合部等地带,超期服役的大部分汽车分布在农村和偏远地区,恰恰是监管薄弱的地区。
2002 年国家取消了原国家经贸委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资格认定后,各地对于报废汽车的管理状况各不相同。一些地区商务部门仍然对报废汽车企业实行资格认证,并控制企业数量,但有些地区取消准入资格后,不少不具备拆解条件的企业无序进入报废汽车行业,企业数量骤增,有关部门对违法经营的企业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尽管部分地区有相关规定要求从事汽车报废的企业必须通过商务部门的核准,但仍无统一有效的手段进行规范。记者日前在河南汝州调查期间就发现,该地区商务部门认定的合法企业只有1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却有3家。
是否应建立准入制度
贾新光认为,报废汽车行业应该建立准入制度,“因为从设计到拆解,有多种问题需要监督管理,所以汽车报废回收属于特殊行业,应有特殊行业许可证才行,不能随便谁都干。”
据了解,德国规定,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按要求交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处理,违者将被处以最高达5万欧元的罚款。日本对参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企业实行严格的管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氟类回收企业需要备案;拆解、破碎企业从提高回收率和环境保护方面有严格准入资格,需要通过审批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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