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情,卡车发展状况和道路基础设施程度,我们迫切得需要政府给运输行业一个良好的秩序。是谁制造了运输行业的混乱?“大吨小标”是怎么出现在公路上的?不是车辆所属人和驾驶员制造出来的吧?发改委的公告,汽车厂家的产品,车辆管理所给挂的牌照。呵呵,车辆上路营运了就开始查“大吨小标”了,还有讲理的地方吗?说的透彻点就是故意这样才能罚款。
再说车辆管理还要两个部门,上牌年审要上两条检测线,要办理两个部门的证件。我就不明白了,有这个必要吗?我们国家那么多这个委员那个代表参加大会时怎么不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呢?真的就是去会堂打盹,回宾馆打牌,会议结束领纪念品回家耀武扬威了?
交警查超载,交通查超限,再搞笑点还来个联合执法,要是不矛盾也罢了。发改委联合国家7部委对车辆超限有统一的认定标准,那么发改委就应该按这个标准来给车辆上公告,车辆管理机关就按照这个标准来挂牌照,道路执法部门就按这个标准来检查监督,这样不就统一了?哪里还有“大吨小标”之说呢?
再说超载和超限,仔细琢磨这俩词还真有意思,真有中国特色!超载是有等级区分的,也就是百分之多少,罚款等级也不同,这个很科学。
我孤陋寡闻,但是我在猜想,国外有超限之说吗?和外国人解释这俩词能说清楚吗?大家经常看到牵引车拖着17.5米常,3米宽的大平板,咱们交通部门的超限条例里就有:超长(主车和挂车总长度不超18米)超宽(2.5米)超高(地面起4米)都是超限。(如果后来条例改了我不知道)
那么车管部门怎么给上户挂牌的呢?应该是发改委给出的公告,那么营运证是谁给办理的呢?肯定是交通部门!交通的超限条例废除了吗?再说6*2牵引车,说要退出市场了,又钻政策空子了,谁钻的空子?我们跑车的没能力钻,不会制造车辆,也不能挂牌上户。那么受伤的可就是车主了,凭什么超限标准要减4吨,又凭什么高速收费随便改变标准呢?各省市依照哪个标准来拟定的呢?国家的标准就算还不是那么标准也是依据吧!土政策,地方霸条令,乱收费和乱罚款也就是这么生成的。
再说超载运输,试问所有车主和驾驶员是否愿意载运输,回答很响亮很干脆很统一:“不”!超载是运输秩序混乱的结果,受伤受害是我们运输人。难道我们不知道超载超限(这俩词多别扭)会增大能耗,降低安全?在这个世界还有谁比我们更注重安全呢?脑袋就挂在裤腰带上,一晃一晃的。为什么还要超呢?为了生活,简单明了。我们盼望着,盼望着,运输行业秩序能尽快好起来,起码别这么混乱了。以咱中国目前在全球的身份和重量,这个问题只能在家里唠叨下,说出去。。。。。。说出去人家也根本就听不懂哈!
● 编后语
“大吨小标”,“超载超限”,“多部门执法”……这些中国特色的词语背后的辛酸只有卡车司机才能体会,我们也希望运输行业能够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规,而不是一日一变,厂商不断钻法规的空子,最后让卡车司机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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