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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1年 第51号

编辑:黄自强 时间:12.01.05 来源:工信部 标签: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1项汽车行业标准,标准编号QC/T 924-2011。
  该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及客车;规定了燃料消耗量的总体要求、限值以及生产一致性等要求。
该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该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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