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了解到,《条例》在合肥执行动了真格,合肥首次公开治超,处罚接受群众公议。
8月25日,记者从合肥市公路局了解到,8月23日下午,该局就两起擅自从事超限运输行政处罚案件组织群众公议。这是合肥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后的首次“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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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合肥市公路局加大了对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8月17日,路政执法人员查获合肥市某汽车运输公司一辆核载40吨的4轴货车,实载90.18吨,超限达125.45%;8月16日,查获铜陵市某汽车销售维修公司一辆核载55吨的6轴货车,实载118.8吨,超限率116%。
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等相关规定,市公路局拟对这两家公司分别处以1.12万元和1.58万元罚款,并就这两起案件进行群众公议,5名随机抽取的群众公议员参加会议。
“处罚结果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检测结果有无向当事人展示?”路政执法人员每介绍完一起案件,群众公议员就对案情发问,执法人员作出相应解释。经过公议,群众公议团认为,两起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额度合理,同意案件的拟处罚决定,并提出几点完善处罚程序的建议。
另悉,8月起合肥市交通运输部门所属市运管处、市公路局等行政执法机构正式启动了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保障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业内人士认为,合肥发动群众参与治超意义重大,对规范执法和营造良好的货运秩序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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